18點至24點:衛視禁播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根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衛視頻道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每天18點至24點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通知指出,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要在屏幕右上角明確標注“廣告”字樣,并禁止使用“矯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傳或變相宣傳豐胸、減肥產品;同時重申,不得使用新聞采訪、主持人主持以及“叫賣式”夸張配音、語調、動作等形式進行宣傳。
法院裁判文書全面上網“亮相”接受公眾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提出,從2014年1月1日起,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及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4種情況外,法院生效判決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全面公布。
為保障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隱私權、信息安全,規定明確對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等要進行匿名處理。同時還要對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等個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關信息,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刪除處理。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嚴格的修改、更換條件和撤回程序,要求確需撤回的,必須由高級人民法院以上負責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專門機構審查決定,并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辦理撤回及登記備案手續。
中央和國家機關開會將禁止組織旅游、娛樂等活動
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日前聯合發布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提出,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開會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
新辦法規定,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等方面。
新辦法指出,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小金庫”;嚴禁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用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用餐為自助餐,嚴禁高檔菜肴,不宴請,不上煙酒。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王思北)